租车须知
租车手续
承租方应出具能够证明承租方经办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并配合出租方对承租方身份的确认。
1.个人租车
(1)承租方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驾驶证、信用卡
(2)承租方现居住地和联系电话。
2.单位租车
(1)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如名称、电话、地址、联系人等(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3)非法人单位须提供上级单位的租车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
(4)经办人身份证。
(5)租车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
(6)如不能提供原件,要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二、签订合同
1.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定由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租车合同。
2.单位租车需在合同上加盖公章。
三、租金、保证金
1.承租方签订合同后交纳当期租金并按合同规定及时交纳租金。
2.承租方签订合同后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用于支付承租方因违反合同条款而支付的费用,合同终止时
四、保险:承租方租车前须了解所租车辆具有的保险险种。